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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多次调解,每次调解还是5000,但没那么多,只有3000。怎么办?

admin 宜黄律师 2023年09月26日
调解金额能高于诉求,但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,和合法合理的原则。如果各当事人自愿在高于诉求的金额上达成调解协议的,且不违反法律、法规的,是可行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六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六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六条
调解达成协议,必须双方自愿,不得强迫。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。
第九十七条
调解达成协议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、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。
调解书由审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
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第九十九条
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,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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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对于调解的金额,一般情况是不会高于诉讼请求的,但是这个还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考虑,调解成功之后,原则上来说是不会再经过法庭的程序。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,符合法律规定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的合理界限,即便超出了具体案件的诉讼请求范围,也可以依法予以确认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、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。
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
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,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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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法院调解后对方仍不还钱,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。人民法院查询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。人民法院决定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财产,应当作出裁定,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有关单位必须办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
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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